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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被人打了 然后当时有路人报案 还需要我们被害人再次报案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8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打了受害人应当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行为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被人打了,过了48小时的还可以再报警。如果是治安案件,只要在六个月的追诉期内报警的都可以。如果是刑事案件,只要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报警的都可以。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法律分析:被人打了之后写好起诉状,保留好被打的一系列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不用,当然你报案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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