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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监狱出来,能去外地吗?

其他 2024-02-28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要定期向实行社区矫正中心的司法所报告,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 法律分析:在外地犯事,当然是在外地坐牢,不会回当地坐牢的。因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法院判决后,由当地看守所就近送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的监狱服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并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 坐牢了,户口要前往服刑监狱的所在地。而服刑期满以后,监狱会按期释放服刑人员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服刑人员可以前往户籍地所在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为服刑人员办理户籍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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