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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4-02-29 19:29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果治疗工伤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这部分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1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您好,可以协助处理的,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我看看你的诊断报告
  • 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偿,具体什么情况?
  • 你好,需要你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 具体是什么事情,这边给你分析一下
  • 建议评残。没有伤残鉴定怎么赔偿
  • 什么时候发生的?伤到哪里了?
  • 你好说一下你的案子呢这个
  • 需要看是什么伤情和案情

  • 一、伤残鉴定下来后怎么申请赔偿
    1、伤残鉴定下来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赔偿:
    (1)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2)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没有伤残的赔偿是主张伤残赔偿金这项待遇损失,其余赔偿事项仍然不变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法律分析:司法鉴定没有伤残的赔偿是主张伤残赔偿金这项待遇损失,其余赔偿事项仍然不变。如果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重新到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没有等级并不代表不需要任何赔偿,对于其他的损失也要依法赔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请问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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