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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顺丰跑腿,前几天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现在还在住院治疗,到时候出院要求对方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呀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08 14:2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是否构成伤残?对方是否有商业险?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否已调解?详情可来律所咨询
  • 您好,需要提供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及发票等。
  • 你好,可以准备住院的票据索要医疗费,银行流水索要误工费等。
  • 出院要求对方赔偿都需要医药费,误工费等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您好,方便具体沟通一下?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材料: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开具的责任认定书、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证明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信息。例如: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医院开具的证明资料,决定赔偿金额以及方式。
    在双方自行协商或者调解之后达成一致意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资料有: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户籍证明;
    4、伤残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纠纷时,当事人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受伤者的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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