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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能咨询一些关于离婚的法律知识吗?

起诉离婚 2024-03-07 17:3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的。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果争议,则只能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户籍所在地,或者有办理居住证地)。 诉讼离婚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户口本),财产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不清楚可电话咨询。
  • 离婚涉及婚姻、财产、债务及孩子抚养权等
  • 你好,你现在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呢
  • 您好,可以的,方便说说具体案情吗
  • 当然可以 你是想咨询什么事情呢
  • 你好,这边具体问题是什么
  • 离婚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包括:
    1、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且需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2、起诉离婚应当由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会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其他法律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案件有如下法律知识需要了解:
    1、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
    2、法定判离的主要裁判依据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判决离婚,必须处理好子女抚养关系,但不是必须处理财产、债务关系;
    4、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1、离婚不是只能起诉离婚;
    2、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仍有抚养的义务;
    3、诉讼离婚并非必须全由法院判决;
    4、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
    5、法定判离的主要裁判依据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6、判决离婚,必须处理好子女抚养关系,但不是必须处理财产、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父母离婚后一般是由谁抚养子女的
    1、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
    2、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中,当事人争抢抚养独生子女情况非常多,于是出现了由父母轮流抚养子女的现象。
    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一方面能够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
    3、另一方面,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也可以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可以缓和当事人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6、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7、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夫妻,他们离婚之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方面的规定是轮流来进行抚养是属于双方来进行约定的,所以法律当中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过多的进行干涉,但是前提是不能够不利于孩子健康,否则不能够这样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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