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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即1984年因无房居住经村干同意获得3亩5分的住房和生活用地。此山还有18亩左右的土地按4个队平分了,每个队分得6亩左右。我队分为三个小组,我组分得2亩一分地,54人所有。当时有一户8个人的户主与我对换了,还有的无人来与我对换。到如今已有40年之乆。现有人向我要他所分得的土地,按法律规定是否合法,请律师解释

土地纠纷 2024-03-05 1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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