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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兼职有没有福利

其他 2024-03-06 09: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单位的内部规定来定的
  • 适用。兼职属于劳动法上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主体适格条件,不是所有的人都受这两个法律保护。首先,要看与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通常3个标准:从属性,即雇员服从雇主或雇主组织管理,雇员已经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身性,雇员是亲自履行雇主安排的任务和工作,不得转移第三人履行偿性,提供劳动获得相应报酬或对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看个人月收入标准决定
  • 法律分析: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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