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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保险误导相关退保。

其他 2024-03-07 10: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保险业务员误导是一种不道德和违法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因为被业务员误导而购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全额退保申请。
  • 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误导行为是不道德和违法的,客户在遭受误导后有权要求退保。
  • 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误导性消费,是可以退保的。
  • 保险人需要退保的可以带上退保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亲自去公司办理,也可以委托业务员到营业厅办理或者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要求退保。法律依据:《财产保险合同》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法律分析:退保投诉写法:
    1.可以在退保投诉中将情况具体表明,说是由于销售人员误导或其他原因才购买的保险。
    2.具体需要将退保的原因写清楚,然后拿着退保投诉到当地的保监局去投诉。
    3.如果还是解决不了,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可申请退保。退保可分为犹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保险公司退保不合理,一般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如果保险公司存在不按合同退保或有其他退保不合理的情况,个人应主张自己的权利,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无果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诉电话"12378",投诉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保留证据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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