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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是广西嫁福建,户口在娘家,现在我想把孩子户口迁回去娘家,需要什么资料

其他 2024-03-09 0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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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好所需资料,具体包括如下: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发放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迁入的介绍信或者证明。然后女方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好所需资料,具体包括如下: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发放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同意迁入的介绍信或者证明。然后女方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随父随母落户审批表。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出生的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需要父母两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
    如果是迁出户口办理的,需要有调动、投靠、录取等原因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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