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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地,土地已经确权了,跟婆家人分到一起,丈夫已经去世,想要把自己的地分开,婆家不同意怎么

土地纠纷 2024-03-11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救济维权
  • 您好,可以起诉进行确权

  • 乡村承包土地分田到户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当时人口分配的,家庭成员均享有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要求:租期内,乙方不可收回承包经营权。也有,承包土地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降地”。父母去世了,但还有其他成员,其他成员能够继续有着家庭原来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父母的承包土地。
    实际到我的亲戚。父母去世了,但如果大女儿和大儿子的户口仍在户口簿上,村集体就不能收回父母的承包土地,那么,依据“法定继承”,非农户口的二儿子还可以继承父母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只能继承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对于继承多少,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事,能够商议分配,还可以经过司法程序分配。
    拥有上面的回答,这第二种状况就明白了。父母去世,假如家庭户口簿上再没有其他成员,那这个家庭户就应当消退,派出所的家庭户口就会被销户,其儿女不论是农民还是非农户都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土地,父母的承包土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再实际到我家亲戚,父母去世,假如大女儿和大儿子都不在家庭户口簿上,那二儿子不能继承父母的承包土地,父母的承包土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农村住宅和承包土地特性一样,所有权都属于团体,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
    但宅基地和承包土地又有不同的地区。承包土地只是农作物种植,假如被收回,土地上的附属物只有一季地上青苗的或完善的庄稼,而宅基地上的附属物是房屋,庄稼只是一年,宅基地尽管只有使用权,但房屋却有着所有权,因此,只要房屋不塌陷,农户就一直有着宅基地所有权。
    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因此,非农户儿女也有继承权。实际到我亲戚的二儿子,他与姐姐、哥哥都有着父母房子的继承权,父母去世后,非农户儿女二儿子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子所有权,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也自然能够继续使用,但如果继承者只有他一个,房屋只能居住应用不能翻新或拆掉重建,等房屋塌陷不能住人,就会被拆卸,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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