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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已经下来2个月了还可以强制执行吗?

其他 2024-03-12 10: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晚上好,这个是可以帮助解决的,是可以申请的
  • 你好,申请执行的最长期间为二年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一下法院
  • 拿到判决书到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十五日之后。如果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没有上诉的,则判决书生效,另一方当事人就享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但是必须在二年内及时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裁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生效之后,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审案件的判决书下达之后,有15天的上诉期,超过15天未上诉的,判决书自动生效。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判决书上会有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不履行,可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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