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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事故!要问对方要停运费!要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3 19:0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相关的合同、银行流水记录、社保记录等相关的材料
  • 你好,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处理。
  • 早上好,提供日均薪资,要求对方支付
  • 你好 需要营运证和收入流水A
  • 你好,责任划分没有可以协商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停运是有误工费的,即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停运费由对方承担。当事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因停运所产生的合理损失。具体可根据自己正常营运的收入确定损失赔偿金额。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 营运车辆被撞对方全责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停运费:
    1、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让对方赔偿其损失,并且对损失的数额达成协议;
    2、对方拒绝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要,人民法院会让鉴定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然后判决对方尽快赔偿其损失。
    停运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
    当事人在计算其损失时,可以委托相应的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计算,由鉴定机构作出评估结果,由侵权人按照评估的结果进行赔偿,侵权人拒不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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