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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了,我的全责,对方要求要交通费,合理不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2 08: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可以参考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赔偿数额的多少同责任的大小相关联。
  • 您好,如果不严重就只有修车费

  • 一、追尾了对方要交通费合理吗
    1、追尾了对方要交通费合理。如果车辆维修去了,没有交通工具,可以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赔偿,但这个费用只限于家庭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费,还要有票据。不能因为可以赔偿交通费据漫天要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追尾了对方要交通费合理。如果车辆维修去了,没有交通工具,可以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赔偿,但这个费用只限于家庭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费,还要有票据。不能因为可以赔偿交通费据漫天要价。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追尾了我全责对方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是合理的。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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