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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在婚后离婚了,我已经二十多了,那我的户口是跟着我妈妈一起迁移吗

其他 2024-03-13 12: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自己决定。有地方接收也可以独立,您妈妈所在地接收也可以迁一起
  • 没有这个规定,但如果你母亲有住处的,可以申请迁移
  • 你可以询当地的派出所确定下户口迁移问题。
  • 您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
  •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后将户口迁移回娘家,户口簿上迁移的原因就会写“XX年XX月XX日离婚迁入”,户口簿上会有显示的。如果再婚,将户口迁移到现任丈夫家,迁移原因就会写“XX年XX月XX日结婚迁入”,户口簿上不会显示再婚。
    婚姻状态从已婚变成离异,再婚后 变更为已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女方离婚后可以已离婚需投靠父母为由将 户口迁回娘家。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持身份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户口本、户籍证明等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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