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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保险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5 07: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出院后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商量赔偿问题,商量不成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 你好,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的部分,商业险赔偿。
  • 车祸对方全责保险公司赔偿伤者的方法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出车祸后如何理赔
    1、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或拍照留证,并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会派遣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对现场车辆进行定损;
    3、被保险人携带身份证件和申请资料如事故证明等,到保险公司网点提交赔偿申请;
    4、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损失在赔付限额内进行赔偿。
  • 车被撞对方全责保险的赔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因伤致残的,除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外,还可以索赔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等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等;
    3、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交通对方全责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被撞对方全责的,车辆投有保险的,应当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负全责的当事人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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