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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双方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4-03-14 17: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 你好,需要双方去民政部门申请离婚。
  • 可以去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与民政局联系询问
  • 双方当事人想协议离婚的,手续的办理如下:当事人共同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离婚的申请;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提交离婚材料;民政局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予以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一、有离婚协议书能起诉离婚吗
    1、可以。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着离婚,仍旧可以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到被告常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上能否写小孩抚养权
    1、离婚协议最主要内容为:是否离婚,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及当事人婚后财产是否平均分配的重大利益;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条例;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
  • 没有离婚协议书的可以离婚,双方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即可。法律规定,一方要提起诉讼离婚的,在被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参加庭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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