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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安律师,异地交通事故,我骑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交警判我全责,半年后他起诉我,事故责任认定是简易程序,我没有签字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18 11: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车祸全责的,可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不予赔偿的对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你好,不可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合法有效,且已经过了申诉期限。
  • 发生车祸全责的起诉流程如下: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 原告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交警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也可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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