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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孩子户口跟着女方,现在女方跑了,户口怎么迁回来

其他 2024-03-16 09: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 可以起诉对方,拿到孩子抚养权
  •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迁回女方的,应当提出申请。离婚后,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并且户口也要迁回女方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孩子的户口本,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出具迁移证,再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入登记,将孩子的户口迁入女方的户口本上。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没结婚证的,只要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接收就可以迁走孩子的户口。父母没有结婚证的孩子属于未婚先育,通常情况下向迁入住所地派出所出具缴纳凭证及其他迁入所需材料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需要如下相关手续:第一步,应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二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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