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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63岁,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一直没有交社保,也没有劳务合同,现在厂子不景气,想要辞职可以给补偿吗?

社会保险 2024-03-24 14:51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自己辞职属于自愿结束劳动关系,没有补偿。如果一直没交社保没签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需要代理案件的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 (1)双倍工资的惩罚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 您需要证明和原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这样的话您的诉求可以主张。否则如果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的话,不一定支持您
  • 您好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补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任要补交社保
  • 我父亲今年63岁,在公司工作了10多年,一直没有交社保,也没有劳务合同,可以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您向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理由是不交社保,这样可以获得劳动补偿金
  • 您好,男性63岁,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般不能建议劳动关系了。
  • 您好,您父亲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 您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 可以起诉社保问题。主动离职没有赔偿金
  • 您好,您可能构成实际劳动关系
  • 单位违法,可以投诉 仲裁主张
  • 您好,是可以主张相关赔偿的
  •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被破离职
  • 在我国自己辞职公司没有补偿。
    虽然劳动法倾向保护弱势的劳动者,但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情况不属于保护范围。
    在下列情况中劳动者能获得补偿:
    1、合同到期,劳动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约的,可按在公司的实际工龄给予补偿;
    2、被用人单位开除、劝退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我国自己辞职公司没有补偿
    虽然劳动法倾向保护弱势的劳动者,但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情况不属于保护范围
    在下列情况中劳动者能获得补偿:
    1、合同到期,劳动者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约的,可按在公司的实际工龄给予补偿;
    2、被用人单位开除、劝退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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