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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下水道堵了,门口邻居不让挖!说有味,影响做生意!这怎么解决

业主维权 2024-03-19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建议您先与邻居进行友好沟通,说明下水道堵塞的严重性和必要性,以及挖通下水道后会采取的消除异味和影响的最小化措施。如果邻居仍然不同意,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寻求帮助,寻求他们的协调解决方案
  • 法律分析:
    1、可以先找漏水的业主协商处理;
    2、对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小区物业寻求帮助,请工作人员出面处理;
    3、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可以找相关部门帮助,要求楼上住户对漏水问题,进行修补。
    4、可以收集有利证据,想当地法院发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1、邻居在门口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出行,是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邻里之间首先协商解决,这样不伤和气,以后可以更好相处。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物业、业委会或者居委会投诉。物业是居民楼的管理单位,有义务解决楼道乱放杂物问题,也有义务为居民调解纠纷。
    3、如果物业与居委都解决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邻居仍然不收起杂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1、邻居在门口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出行,是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建议邻里之间首先协商解决,这样不伤和气,以后可以更好相处。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物业、业委会或者居委会投诉。物业是居民楼的管理单位,有义务解决楼道乱放杂物问题,也有义务为居民调解纠纷。
    3、如果物业与居委都解决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邻居仍然不收起杂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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