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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哈,我于1997年12月-2002年1月在某个台资企业上班期间,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现在还能仲裁要求单位补缴那4年的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4-03-21 08: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 月期间在台资企业工作,但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现在你想要求单位补缴那 4 年的社保,这是可以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那 4 年的社保。在申请仲裁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资收入。 如果你的仲裁请求得到支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你补缴社保费用。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公司还存在不?如公司还存在,你可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求补交
  • 你好时间太久已经过了追诉期了
  • 你好,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权。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或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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