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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失业金在哪儿领

社会保险 2024-03-21 08:1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失业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金的领取地点一般是在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就业服务机构。 如果你是在异地失业的,你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金。具体的领取地点和领取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具体的领取政策和程序。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就业局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异地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外地户口领取失业金要由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同时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失业金去失业保险中心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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