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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路口乱堆垃圾,影响出行,村干部也调解不了,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3-22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禁止对方行为
  • 邻居总在门口乱放垃圾,当事人可以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环境卫生部门责令其停止乱扔垃圾的行为,并给予罚款的处罚。目前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是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些城市已经实行强制的垃圾分类,如果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会给予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
    一、是属于乡邻纠纷,可以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整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申请乡镇司法所的人民调解中心调解。
    二、如果道路是乡村统一规划而修建好的,对方的行为涉嫌了侵害相邻的通行权,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排险妨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报警处理,警察不管的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 法律分析:邻居总在门口乱放垃圾,当事人可以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环境卫生部门责令其停止乱扔垃圾的行为,并给予罚款的处罚。目前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是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对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有些城市已经实行强制的垃圾分类,如果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会给予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两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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