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前几天我被几名交警打了,脖子有抓痕,胳膊现在已经结疤了,几道抓痕,构成轻微伤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1 10: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你说的情况属于轻微伤
  •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具体情况吗?
  • 致伤原因不同,起诉的手续不一样,他人殴打、故意伤害造成的,要报警,派出所委托做法医鉴定,是轻微伤的,双方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派出所要对打人者拘留罚款,受害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要写起诉状,提交法医鉴定意见书、拘留罚款决定书、医疗费票据等证据,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报警后交警队作出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双方达不成协议,受害人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要写起诉状,提交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等证据,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等。

  • 法律分析: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2,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被人打伤,首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委托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属于轻微伤应当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应当判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