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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证算结婚吗

结婚 2024-03-21 14: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法律明确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婚姻关系。45 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关系:只有领取了结婚证,双方才算合法夫妻关系,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36 特殊情况:如果男女双方同居没有领结婚证,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了,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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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至于所谓的结婚仪式之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当事人只是经过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结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法律分析:没有领结婚证的不算夫妻。我国对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以登记为准,未经依法登记的,不能成为合法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及时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之间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才会具备法律效力。
    仍然不补办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结婚是一项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当事人要结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满足结婚条件的,民政局需要颁发结婚证书,此后双方当事人会成立夫妻关系。
    因此,若想发生法律意义上的结婚效力,双方应当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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