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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海从2011年到目前已经缴纳12年社保和医保,四川社保由于当地土地征用国家给缴纳10年自己缴纳5年在2018完成,医保目前缴纳238个月,相当于中间有两个省同时在缴纳,想问一下我后面退休能合并吗?

其他 2024-03-21 06: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合并,挑选认为比较合适的一方,把另一方的合并过去,或者继续交纳,或者等待退休。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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