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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法营业交警扣押驾驶证行驶证

行政处罚 2024-03-21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非法营业交警扣押驾驶证行驶证的可以咨询当地交警大队。
  • 绑定驾驶证扣分流程如下:
    1、个人登录所在地已注册的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点用户信息管理,选择“绑定驾驶证”;
    3、在已绑定机动车信息栏中点“解除绑定”,按提示操作即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驾驶证被公安交管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扣留,驾驶人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部门协助追回。也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办理遗失补领手续,驾驶人补领驾驶证后,原驾驶证失效,不能使用。
    他人非法扣留驾驶证证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驾照扣分需要身份证,交通警察扣分时会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会要求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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