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失独后再生育1个儿子算独生子女吗?

其他 2024-03-22 11: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遇到独生子女夭折或失踪等变故,再次生育的孩子仍然算是独生子女。 但如果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孩子后离婚或丧偶,再婚后再生育的孩子则不算独生子女。
  • 离异后再生一个孩子是不是独生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可以认为是独生子。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不是。所谓独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个独生子或者是独生女儿,无同胞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是家庭收养的兄弟姐妹,因此离婚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也算是独生子女。
    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并且不再生育,就算独生子女。各带一个,或已经有一个婚后再生育一个的情形都不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不是。所谓独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个独生子或者是独生女儿,无同胞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是家庭收养的兄弟姐妹,因此离婚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也算是独生子女。
    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并且不再生育,就算独生子女。各带一个,或已经有一个婚后再生育一个的情形都不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