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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申请的劳动仲裁执行中怎么撤诉或结案

劳动仲裁 2024-03-23 11: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
  • 您好,如果就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可以联系案件主办法官,提交撤回执行申请。
  •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可以撤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但是已经作出判决的,不得撤回申请。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如果仲裁庭未作出处理结果的,能撤诉;并且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如果仲裁庭已经作出处理结果的,则当事人不能撤诉。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基于同一事实、理由和仲裁请求又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仲裁委员会已经依法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
    (二)案件已在仲裁、诉讼过程中或者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第三十五条
    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 对方对劳动仲裁不服起诉的能反诉,或者申请撤销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或者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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