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国有企业的一名职工,1982年开始工作直到2008年12月,有26年的工龄。2009年1月份开始,我因为严重高血压导致眼睛无法看清事物,手脚麻木,拿东西都拿不住,因此也工作不了。我的孩子拿着县级人民医院开的疾病证明去请假,用人单位就是不批假,理由是没有住院不算病假,但是我实在不能工作只好在家休养。2009年8月,是我正式退休的日子。我去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用人单位以擅自离岗不予以办理,并说我自2009年1月起就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了,现在所有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福利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真的没办法了吗?一个老人以后靠什么生活下去?

其他 2009-08-06 14: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