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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空气质量不达标,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租赁合同 2024-03-27 11: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机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
  • 你好,空气质量不达标如果是厂房的原因造成的,可以的。
  • 您好,请问是甲醛超标还是什么质量问题呢
  • 你好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履行
  • 可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和租金。出租房屋内的甲醛含量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危害到承租人的人身健康,房东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构成了违约。因此,承租人依法享有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
  • 下列情形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1、不定期租赁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
    3、存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解除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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