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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婚前买房男方贷款,加上女方名字用看女方征信吗

房屋产权 2024-03-25 14: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购房,未还清贷款前,原则上不能加名。

  • 1、房产办理加名字的时候是不考虑征信的,但如果房产本上已经加上了名字,就代表这套房产,和加名字的这个人有了关系,如果这个人的征信出现问题,比如说有长期逾期的情况,在处理相关债务问题的时候,就可能会查封房屋或者是进行拍卖。所以在加名字的时候最好要慎重,或者是标明占有房产额到百分之多少。
    2、而且房产在加名字的时候,还要看现在是不是在还贷款,如果正处于还款的阶段的话是没有办法,现在加名字的需要还款结束之后才可以。使用到征信一般是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才需要查看的,银行需要查看征信,还款能力以及整个家庭的收入情况。办理添加名字的话,收的费用也很低,大概也就200块钱左右,尤其是夫妻之间的添加名字,操作起来会更加简单,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咨询办理。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信息除外。
      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履行职务相关的信息,不作为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 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不良信息除外。
  • 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的话,可以加老婆名字上去,但是也是要查征信的。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名字是你一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就算结婚了贷款没还清之前是不能加名字和减名字。
    只能等贷款还清以后才能更换房产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一般是共同财产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结婚登记前和结婚登记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属问题进行协商,该协商自生效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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