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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庆购买13台电脑,在当地叫了一个货运物流十二号取的件到现在已经十二天了 我也支付了运费, 现在物流电话也不接 为没有物流轨迹信息,我的物品价值在两万五左右,并对我的公司造成了损失 一天最少一千多的收益 还有房租水电人工,我应该怎么向物流公司索赔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29 09: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很发货方联系了吗,如果确实揽收了,可以先投诉快递公司,如果还是拖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 当务之急是搞清商品下落,如果在尽快发送,如果损坏要求赔偿损失,涉嫌诈骗的话,可以报警
  • 您好,现在物流公司什么说法?愿不愿意协商
  • 你好,要看物流合同如何约定
  • 索赔的地点: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在货物的始发站、目的站或损失事故发生站,
    可以书面的形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
    索赔的时限:货物损坏(包括短缺)属于明显可见的赔偿要求,
    应从发现时起立即提出并最迟延至收到货物之日起14天内提出;
    货物运输延误的赔偿要求,在货物由收货人支配之日起21天内提出;
    货物毁灭或遗失要求,应自填并货运单的之日起120天之内提出;
    对于提出索赔的货物,货运单的法律有效期为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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