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给小孩上户口当在男方不需要女方的户口可以吗?

其他 2024-03-25 0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上户口,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上并未规定必然父母双方户口在一处,才能为孩子落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可以上户口,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上并未规定必然父母双方户口在一处,才能为孩子落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上在女方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申请人主要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