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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好!婚前父亲买的房子是按接房,一直是父亲在还房贷,儿子以外过世,媳妇坚决要把个人的名字签上,并切把房卖了,要把钱全部拿走,父母亲没房子,那里住哩,请办忙解释一下?

其他 2024-03-25 1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按揭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可以到法院起诉。
  • 婚前购买的房屋,由一方付清了全部房款,并且房产证登记一方的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协议约定的,一般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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