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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坐牢有罚款,现在出来要去哪里查,去哪里交?

其他 2024-03-25 16: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要去当时审理你这个案件的法院。3
  •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进行追究的
  • 你好,建议您到法院去咨询一下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处理
  • 请问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 一、给坐牢的人交罚金去哪里交
    1、给坐牢的人交罚金去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的缴纳地点,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三条
    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一)限期一次缴纳。
    (二)限期分期缴纳。
    (三)强制缴纳。
    (四)随时追缴。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罚金的缴纳分为哪几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
    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 一、判刑了罚款到哪里交
    1、判刑了罚款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刑事案件交的一般是罚金而不是罚款,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人民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不交罚金会怎样处理
    不交罚金,在监狱服刑的,不能减刑。宣告缓刑的,缓刑考验期结束后,法院会追交罚金。刑满释放后,法院会执行罚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 您好,看罚单上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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