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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关于滞纳金不超过本金的最新规定,是哪个文件规定的?

其他 2024-03-28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银行滞纳金没有上限。
    1、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因此它没有上限
    2、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1)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2)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3)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 滞纳金的最新法律规定是对于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货币支付义务的相对人,施加新的货币支付义务的方式。其目的是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执法中行政处罚的一种具体形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逾期不缴或者不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滞纳金首先具有法定性,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其次是具有强制性,滞纳金的征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三是具有惩罚性,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因此,滞纳金只能发生在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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