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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21年5月宣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十个月。(2021.5-2023.3)缓刑期满结束后 在2023年9月警察找我到办理了取保候审说发现在2022年8月开始又销售了有毒有害食品。这个案子是在缓刑结束后才发现缓刑期间内有违法行为 。那如果这样是会撤销缓刑 合并处吗?

其他 2024-03-29 14:5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依法判决,并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这样一般是会撤销缓刑。
  • 您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漏罪依法判决,并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数罪并罚,这样一般是会撤销缓刑。
  • 缓刑期满后发现的,只处理被发现的单罪,不合并处罚。《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 你好 先简单沟通一下您的事情 然后在沟通处理后面的事情
  • 您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 安排律师和您联系。。。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吗?
  • 这种情况按照你说的就是撤销缓刑,合并处罚
  • 可以协商解决或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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