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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车事故,对方全责 怎么理赔

保险赔偿 2024-03-29 15:44 人浏览
共2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对方主张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赔偿,有伤残级别的还会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 可以协商和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沟通赔偿事项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也一起起诉
  • 您好,按照您实际损失金额主张赔偿金,包括车辆维修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 依据伤害程度可要求赔偿维修费、交通费、 误工损失等费用。
  • 可以和对方协商理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交警定责了吗?如果定责了,就按照交通责任来赔偿
  • 你好,如果对里面的流程不熟悉可以帮你解答
  • 你好。能说明一下具体情况吗?是否有人伤?
  • 这个起诉之后,看证据,起诉由法官判。
  • 是否有人伤?要看具体伤情是否构成伤残
  • 走理赔程序,让保险公司处理这一切事宜
  • 你受伤了吗?能聊聊具体情况吗?
  • 您好,我们会联系帮您解决问题的。
  • 您好,亲我这边具体情况怎么会回事
  • 你好,可以协助您处理进行维权的
  • 有人受伤没有,主要是看伤的程度
  • 您好,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吗?
  • 你好 双方都是机动车吧
  • 您好这边方便沟通具体问题吗
  • 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
  • 你好,对方全责对方赔付。
  • 你好 现在事情处理好了吗
  • 主张物损赔偿和人损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理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限额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予以承担相应的责任份额。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应当根据受害方的受损程度理赔,具体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法律分析:
    1、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怎么理赔,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怎么理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叁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叁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叁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叁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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