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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被强制执行了,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4-03-29 14:2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主张 ; 我长期代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追加被执行人、参与执行分配等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
  • 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所有财产都将被置于强制执行范畴。因此,工资卡里的工资,将会被法院要求银行协助执行,银行将会在为失信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后,将剩余部分划扣到法院指定的账户
  • 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主要包括收入、存款、不动产、动产等。法院强制执行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基本生活的费用。没有具体额度,一般以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
  • 如果法院执行,一般来讲是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到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将被执行人的钱扣下或者划拨到相应的账户里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工作时要给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人生活保留必要的财产。
  • 冻结后留一部分给你,其余部分还债,冻结期间资金许进不许出。
  • 您好,对你强制执行后,你账户里的钱会冻结用于偿还债务。
  • 银行账户会被冻结,工资可能会被直接划扣
  • 您好,提交财产线索,申请执行
  • 你好,可以为您进行解答
  • 工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多久可以拿到。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当事人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会向用人单位发出执行通知,让用人单位尽快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收到执行通知后,还是不愿意发放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从用人单位的账户上进行划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工资强制执行不下来,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没有支付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来保证工资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工资强制执行不下来,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暂时没有支付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来保证工资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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