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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06年我租赁山场种植湿地松,去年政府因修复近三十年没通水废弃水渠把水渠边上的松树砍伐,我多次和水利部门交涉无果,请问我该怎么办?要求赔偿有法律依据吗?请帮帮我。

财产损害赔偿 2024-03-30 1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要求政府部门进行赔偿您的实际损失。
    【追问】按怎样标准补偿?把松树砍倒后,建路。我是租赁山场,松树胸径有10一20㎝大。
    【回答】一般按照您实际的损失金额赔偿,松树的价格您可以另行找价格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来确定。
  • 你好,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
  • 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
  •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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