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公有一处房产,名字是他的,结婚时他父母说是我们结婚的房,但我们没住过,他父母和他姐长期居住,自我们结婚后一直到至今公婆从没管过我们也没帮我们看过孩子,我们结婚时公婆嘴头上答应了,但其实什么也没管,一直是娘家帮着,现房子拆迁,公婆想争房子,明着说是给他们养老的,其实是想为大姑姐的儿子结婚争这房子,我和老公想的是,他非要,我们可以给他们一套房子,市价大概三十多万,但想让老公的父母跟老公去公证处公证,就是以后公婆的任何事都跟我们没有关系,当然儿子还是她的儿子,她儿子想去看她也是应该的。因我们生活也不富余,还要供养孩子,因为他们一直做事就很绝,对钱看得特重,所以我怕她们将来会再跟我们来要,那样我的孩子将来上学等费用都没有保障, 以上原因,我想问的是,我去公证处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有朋友说公证也没用,如果公婆还找我们要,法院也是判他们胜的,这是真的吗???

其他 2012-05-31 1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