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是2023年2月份全款买的房,后来签合同时,发现合同上的公摊面积跟当时售房人员口头说的公摊面积相差3个多平方,就没有签合同~我认为开发商属于虚价宣传,把大公摊说成小公摊诱导消费者!后来开发商以购房者不签合同逾期为由,通知购房者,合同自动解决,不退还所交房屋全款~想咨询一下,开发商是否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买卖 2024-04-01 10: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不退还全款肯定是不对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开发商确实构成违约,可以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去法院起诉
  • 公摊面积差别有证据支持吗
  • 购房者处理房屋公摊面积变大的方式是: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应补足3%以内的部分,3%以外的部分由卖方独立承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处理公摊面积变大的方法是: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补足3%以内的部分,3%以外的部分由卖方独立承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房屋公摊面积变大购房者的处理如下: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应补足3%以内的部分,3%以外的部分由卖方独立承担。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