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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三年拆迁可以分到拆迁款吗

拆迁补偿 2024-04-01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具体要看当地拆迁安置补偿的方案来确定是不是符合安置补偿的政策
  • 法律分析:离婚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要考虑被拆迁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拆迁房为私房且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拆迁房为私房且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归房屋所有权人。
    3、如果拆迁补偿款包括了对人口的安置补偿费,则夫妻离婚时可以主张分配属于自己的份额。
    4、拆迁房是公房且为一方婚前取得,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在离婚分割时,则要考虑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共同居住人的因素,如果对共同居住人也进行了补偿,那么共同居住人也有权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如果被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后可以拿到拆迁款属于自己的补偿,拆迁房也可以参与分割;
    如果被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离婚时拿不到,因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下人群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满一年,没有其他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2、具有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或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在外借房居住的;
    3、无常住户口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居住满五年的;
    4、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户籍迁出,没有其他住房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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