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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交钱买的宅基地不让盖房也不退钱

土地纠纷 2024-04-02 10: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让建房的原因是是什么?有没有什么说法?
  • 你好,为什么不让盖房?村里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
  • 法律分析:法律明确规定, 宅基地不得买卖,农村的房屋买卖标的不仅涉及房屋, 还包含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享有的权利,与其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村村民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法律分析
    】:无钱退还的情况下进行协商约定,如果还不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宅基地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这时候推定双方都对合同的无效事由存在法定的过错,因此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这主要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个人无权处分宅基地的所有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流转受到严格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非本村民买了房一般情况下判合同无效,各自返还其产物。村民宅基地只能本村人买卖,也只能获得此宅基地的使用权,非本村人买卖是不受保护的。可以和房主、村集体、乡镇等进行协商,要求退钱,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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