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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身份证和户口注销了,还能报销医保吗

社会保险 2024-04-02 09: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上午好,是可以去报销医保解决的
  • 你好,人都死了是不可以的
  • 法律分析:户口注销与医保报销没有直接联系。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等情形不能才使用医疗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人去世了医保卡是需要注销的,是没有期限的。注销流程如下:
    1、携带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情况说明经单位所在区医保分局审批后可办理注销。
    2、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因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医疗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实施继承。
    3、同时,其个人医疗帐户台帐、《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收回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人在死亡之后,有一部分的医保费用是可以退还的,但并不是全部,因为我们所缴纳的医保,是会建立两个账户的,一个是你个人账户,一个是统筹养老金账户,而当人死亡之后,个人账户的钱是会退还给你的,一般都是退还在医保卡那张银行卡里面,也有的人并没有领到社保卡,那么相关部门会给你的家人孩子打电话,进行退还,个人账户的钱是会还的,这个不要担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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