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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秦都区两寺渡东村的村民。6月25日左右,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组织房地产评估公司测量房屋面积,总面积720平方米,有效补偿面积仅360平方米。我认为不公平的黑暗操作是可疑的。咨询北京律师事务所,了解国家规定,拆迁补偿应按周边市场房地产价格8000-90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安置房按拆迁补偿原则分配,不收取任何费用。但第一次公告仅按800元平方米补偿,村民不满报告后,第二次公告仅按1900平方米补偿,远低于周边市场房地产水平。我们家四个孩子,一个八口之家,需要买五套安置房。没想到买房只能按照一个人1800平米的价格买67平米,67平米以上需要6000平米的价格买。根据评估面积给予的补偿金额,我们只能获得约131万元的补偿金额。减去5套安置房536平方米的费用约为120万元,剩下的补偿金额仅为10万元左右,不足以支付房屋的装修费用。

房屋买卖 2024-04-02 0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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