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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铁路退休人员,去世后有哪些待遇

其他 2024-04-03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联系人社部门咨询处理
  •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待遇有如下: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4、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有下列待遇: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有下列待遇: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如果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待遇有: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其遗属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3、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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