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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办理赠予吗

遗产继承 2024-04-07 15:5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办理赠予房产的事项。
  •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办理赠予合同
  • 房产的赠与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3、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4、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5、受理后进行审核;
    6、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可以的,无产权证明的房屋,所有人可以赠与给其他人,但赠与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只能签订赠与合同。带上购房合同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并签署赠予协议。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屋现值价格百分之三,领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不能的,如果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话是不能办理赠与过户或买卖过户的,等产权证办理下来后赠与过户的流程如下:
    1.
    赠与人与受赠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2.
    赠与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产权调档信息;
    3.
    受赠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4.
    那到公证书后到房管局打网签、核税;
    5.
    然后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6.
    等几天后取产权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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