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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期间生病要住院手术,公司称请假超过五天,就停当月社保,停掉我是不是就不能报销医疗费了

社会保险 2024-04-07 0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了解一些xw。
  • 员工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或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社保费。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请病假如果不超过一定期限,不会扣钱。《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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